全国服务热线: 13530187509

BPA禁止食品化妆品和药品包装材料中双酚A(BPA)的限制

发布日期 :2024-02-26 17:05发布IP:27.38.236.75编号:11508690
分 类
企业认证
单 价
电议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咨询电话
13530624326
手机
13530187509
Email
kefu2@ebotek.cn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双酚A,通常称为BPA,是一种广泛用于制造聚碳酸酯塑料和环氧树脂的化学物质。根据欧盟CLP法规(EC)No 1272/2008, BPA目前被归类为1B类生殖毒物。在本文中,我们将总结BPA在欧盟和美国消费品中的限制。

1853536754.jpg

双酚A和REACH附件XVII

双酚A(BPA) 于2016年12月13日加入REACH附件XVII限用物质清单(条目66)。新条目禁止BPA在热敏纸中的使用,其浓度等于或高于0.02%(重量)。该限制于2020年1月3日生效。


BPA和REACH SVHC候选清单

BPA也是REACH SVHC候选人名单(2017年)。如果您的物品含有浓度高于0.1%(w / w)的BPA,您需要履行REACH规定的以下义务:

传达SVHC信息的责任 - REACH第33条;

在ECHA-REACH第7(2)条的条款中通知SVHC;

了解有关REACH SVHC候选清单的更多信息

禁止在婴儿奶瓶

从2011年6月1日起,欧洲禁止含有BPA的婴儿奶瓶。  2012年和2013年,美国FDA批准两份请愿书,要求FDA修改其食品添加剂法规,不再在婴儿奶瓶中使用某些基于BPA的材料,杯子和婴儿配方奶粉包装。请注意,此修订不是基于安全性,而是基于在美国**和完全放弃使用的事实。

用作食品接触材料

目前,基于BPA的食品接触材料被批准用于除法国以外的欧洲的所有预期用途。自2015年1月起,法国对所有食品接触材料中使用BPA实施了国家限制。

2016年3月14日,欧洲委员会向世界贸易组织(WTO)通报了一项建议,即将双酚A(BPA)的特定迁移限制(SML)从  ≤0.6mg / kg降低  至  0.05 mg / kg。此外,还提出将相同的SML引入BPA中的清漆或涂料应用于食品接触材料或制品。

中国对BPA的限制

BPA**于婴儿用品和食品接触材料。


相关分类
推荐产品
信息搜索
 
深圳市亿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盐田社区银田工业区侨鸿盛文化创意园写字楼A栋218
  • 电话:13530624326
  • 邮件:kefu2@ebotek.cn
  • 手机:13530187509
  • 联系人:吴丹妮